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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办法是,由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兼并和公司收购两种方式,所以只要是几家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的,属于公司兼并,即吸收合并的,...
区分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办法是,由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兼并和公司收购两种方式,所以只要是几家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的,属于公司兼并,即吸收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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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它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来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2)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兼并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对方控制权。由于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往往很难严格区分开,所以习惯上都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收购是并购的形式之一。
区分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办法是,由于公司并购包括公司兼并和公司收购两种方式,所以只要是几家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的,属于公司兼并,即吸收合并的,就是并购。
收购和并购两者区别: 1.法律行为主体不同 公司兼并行为的主体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一兼并和被兼并公司;公司收购行为的主体为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是法人也可能不是法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目标公司不是该行为的主体。 2.适用的法律范围不同 公司兼并属于公司重大经营行为,因此《公司法》对这种行为有特殊规定,他们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收购,只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买卖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其主要受《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的限制。3.法律后果不同 公司兼并的法律后果为: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兼并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为,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至于收购公司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后,进而通过两个公司的意志而进行公司合并,只是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一种可能,并不是公司收购行为的直接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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