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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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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3、及时收集责任认定的证据并向保险公司通知备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所示: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止,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法制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法制科受理后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八、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1、保护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第一现场,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无论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用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将决定你明年续保时是否能得到安全返回。2、及时报案。带上你的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如果扣了就不用带了),把受损的车开到你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事故登记表》和《事故通知书》,帮助保险理赔人查看危险车辆。3、确定损失。拿着《车辆事故登记表》去理赔部门确定损失人员,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损坏确定后,我会给你一份损坏确定单,一定要注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要定得太低,以防修车不够。4、修车。送车时,拿上损坏证明,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根据损坏证明上指定的项目进行修理。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并提交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施工单、材料单。5、开具事故证明。拿着对方车辆的修理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警队结案,领取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将准备好的《保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偿结算单》等待保险公司理赔部。7、领取赔偿金 。大约一周后,你会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通知,然后你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事故登记表》来收回赔偿。旅行回来后,你也应该把你的车带到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处理,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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