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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管理是公司资产管理和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目前,我国公司资金风险仍在高位运行,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着制度性缺...
1、执行是企业债权清理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将债权转化为现实财产的最重要过程。 2、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和调解书、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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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清算债权债务是分别独立的个体,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债务有担保的,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务,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顺序清偿;无担保的,按照债务成立时间和债务比例清偿。
债务清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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