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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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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赔偿金: 1、受害者不满60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已满60不到75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4、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以事故发生时为准;事故发生时已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认定为城镇居民。 5、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同一标准计算,必须以死亡为前提。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未满18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年。 2、被扶养人已满18岁未满60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已满60岁未满75岁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 4、被扶养人75岁以上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三、丧葬费: 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医治一段时间后死亡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仍可主张。
我来说说大巴车祸谁来赔偿吧: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11万)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1万)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两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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