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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婚假规定,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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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的话,那么单位需要给予一定时间的丧假。以下就是丧假的规定:参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即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青岛产检假期规定为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预产假。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为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上班、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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