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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行政拘留均属于治安处罚的种类,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并处。比如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所以罚款与行政拘留并处不影响。行政拘留后是否需要罚款,根...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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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条例规定中,没有对行政拘留人员逃跑了,怎么处罚的规定。但从法理上说,行为人逃跑,应该视为时效的中断,不适用《治安处罚法》22条6个月追诉期限的限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抗拒执行和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规定如下: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拘留处罚的折抵的规定,刑事拘留、逮捕均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被拘留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其被刑事拘留、逮捕的时间应当依法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刑事拘留、逮捕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但是,如果被拘留人被行政拘留与被刑事拘留、逮捕的行为不是同一行为的,则不能折抵。如,被拘留人因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其在被行政拘留前曾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被依法逮捕的,其被依法逮捕的时间则不能折抵其行政拘留时间。 刑法第41条、第44条、第47条规定,先行羁押期限折抵刑罚的,都以“日”为计算单位。拘传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因其期限为12小时,不足1日,所以,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拘传的时间并不折抵刑期。鉴于此,我们认为,如果被行政拘留的人在被行政拘留前因同一行为被拘传的,其被拘传的时间不应折抵行政拘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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