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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话开车,一般是记三分、罚款200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打电话这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通常是记三分、罚款200元,这类行为会降低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不得有下列行为:手持电话,罚款200元,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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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如果开车打电话被拍到了,记2分并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开车打电话罚款200,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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