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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立案调解怎么走啊?

2022-07-06
其实这样的情况经常遇到,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详细的、能及时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是必须的程序,按照你所说的情况,现在你可以提供被告的住所地的地址(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虽然他本人收不到,但是他的家人如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能收到并签收的话,可以视为已经送达附2个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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