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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区与中心城区社保数据暂未联网,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之间流动就业人员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也可待两地实现社保数据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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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周一至周五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3、如需代办,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4、在办理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异地若能接收您可在武汉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当地若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您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社保处审核资料后,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您携带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市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每月1-22日工作日。
医疗保险转移: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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