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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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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列流程发行股票: 1.申请。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产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审计、评估,并就相关事项出具财务状况意见书、资产评估意见书以及法律意见书。 2.审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发行申请,由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管理部门应当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审批决定,并抄报证监会。 3.复审。经批准的股票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 4.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证券承销协议,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 5.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股票的通知,进行股票发售工作。
如何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概念包括下列三层含义: 1、股份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份及最小的计算单位。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均等股份,全部均等股份金额的总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 2、股份是股东权存在的基础及计算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最小单位。股东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基于其拥有的股份,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大小也取决于其拥有的股份数额。 3、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股份以股票为表现及存在形式,股份是股票的实质所在。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根据股份发行时公司所处的阶段不同,股份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两种类型。设立发行,是指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筹集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而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做到: 其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其中,包括公告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等。 其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其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当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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