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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现在不能办理离婚证,双方必须到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带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婚不是儿戏,建议慎重考虑。...
双方在异地离婚应按下列方式起诉: 1、双方当事人在异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一方当事人在异地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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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在婚姻生活中感情破裂了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往往会选择分居一段时间,最后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回了才会选择离婚。那么在分居时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应该在哪一方所在地起诉呢?起诉离婚时应该怎么做?接下来就由110ask.com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两地分居时应该在哪边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是一般的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此可知,夫妻分居两地的,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到对方的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以下情况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 2、对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 3、对方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监禁的。 值得一说的是上述的下落不明主要指原告联系不上被告人,根本无法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则可以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一方诉至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如何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在受理后,通常法院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确认感情破裂的,法院准予离婚,然后才会开始审理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案件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不过当事人书写起诉状如果存在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而起诉状中需要记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能够确定其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就是离婚,如果需要分割财产的也需要写明财产数额。 3、如果有需要提交的证据的(比如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等),还需要写明证据以及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除了上述的事项外,起诉状中还应当写明起诉的日期,并且由原告署名或者盖章。如果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还需要将授权委托书一并递交。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离婚诉讼的法律知识和起诉事项,如今婚姻自由,但还是需要慎重选择另一半,爱情总是随着时间变成亲情的,而共同生活中免不了小争小吵,要分清这是因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还是生活中的必然发生的琐事。希望上述知识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房产纠纷种类较多,因房屋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跟被告是在哪个城市生活并没有关联,就算被告是在异地依然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 所以,被告在地异地的,由人民法院传唤,不到场的法院可以缺席裁判。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夫妻异地离婚是法律允许的,小编在上文中同时为您整理了夫妻异地离婚的程序问题,希望对于需要了解夫妻异地离婚的人有一定的帮助。对于夫妻异地离婚的,还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处理,如果你需要了解这些内容的,可以咨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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