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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积金政策如下:一、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我国贷款利率水平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商业贷款:1年以内(含一年)5.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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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贷款都是要查贷款人的个人征信的,公积金贷款自然也不能免俗,银行在收到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后,往往会以贷款审批的理由去央行征信系统查贷款人的征信报告。而征信报告会记录近5年的信用情况,那么公积金贷款到底查几年的征信呢?具体要看哪些方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1、公积金贷款查几年征信? 新版征信上线后,贷款人的还款记录和信用记录都会保存5年,公积金贷款也会查近5年的征信。 不过最看重的还是近2年的信用记录。 2、公积金贷款查征信看哪些方面? 主要分为三大板块,即公共信息、借贷信息、查询记录。 1)公共信息: 看贷款人有没有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以及电信欠费等记录,虽说大部分人是没有的,但是银行也会要扫一眼。 2)借贷信息: 包括名下信用卡的信息、贷款信息,以从中了解贷款人的还款意愿,并评估贷款人的负债情况,推断出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比如贷款人办理了几家银行的信用卡,每家银行每月额度使用情况、已用额度、总授信额度,有没有逾期等;以及贷款人办了哪些机构的贷款,贷款还款情况等等。 3)查询记录: 通常只会显示24个月查询信息,银行主要看近半年的记录,如果像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资格担保等几类硬查询记录过多,会弄花征信,对公积金贷款审批会有影响。
2016宁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6年武汉贷款新政策用武汉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该政策出台之后,不少网友纷纷询问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武汉市公积金政策变动较多,很多网友表示已经不太清楚现在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到底是什么,所以今天搜狐焦点就特意为大家梳理一下武汉市公积金现行的贷款政策。首先必须先说武汉公积金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认房”是认家庭成员(父母和未满18岁的子女)名下现有房产情况,“认贷”是指认家庭成员名下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算首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小于144㎡的房产,再申请公积金算二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大于144㎡的房产,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要申请贷款,可贷额度当然非常重要,那该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在武汉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必须缴纳六个月以上,具体的贷款额度,受到个人和单位的缴存比例、缴存额度、缴存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家可以根据以下两种计算公式,来详细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三个城市。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公积金异地使用,只限定于回户籍所在地购房贷款或提取。比如一名在武汉工作的人,他在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回购房,而不能在合肥或南昌使用。公积金异地使用,还将合并计算两地的房产、贷款次数。比如,职工在武汉有一套房产,或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又想回户籍地合肥购房,则现有房产和贷款纪录,将合并计算,再贷款算二套房。合并计算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请异地贷款。2、宜昌、孝感和武汉可省内异地互贷7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宜昌、孝感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启动湖北省内公积金异地互贷,三地缴存职工可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贷款购房。根据合作协议,武汉、宜昌、孝感三城市实现双边互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三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铁路缴存职工可在工作所在地,向购房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户籍地(购房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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