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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情况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负责任的,承担5项责任%赔偿责任。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不会具体写次要责任承担多少比例。因此,当事人索赔时,可估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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