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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是福建的,而男方是广东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而双方居住在广东,是不可以在福建起诉的,应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
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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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者参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中的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咨询者可以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结合女方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女方在外地(广州)经常居住一年以上,应在居住地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分居三年,男方的家在山东并回原籍居住,女方要起诉离婚,须到男方山东常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不去山东起诉是不可行的。但如果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且不在老家居住的,女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在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诉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需要到男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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