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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生效判决是高院做出的话。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产律师总结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并将相关的房地产纠纷案例制作成相关的房产纠纷案例,以此希望能够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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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涉及的赔偿比较多,具体有以下几项: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加班没有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 6、未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7、收取押金、证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必须返还。 赔偿明细比较多,不一一列举,可当面咨询,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本律师曾在劳动仲裁部门工作,熟谙劳动法律法规,处理劳动纠纷比较有经验,
是否开庭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三)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四)审理死刑缓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五)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六)依法审判由省人民检察院按照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七)依法审判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案件。(八)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九)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办理赔偿案件。(十一)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外省区市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十二)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省法院的调研工作。(十三)组织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办理有关国际司法协助事项。(十四)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五)管理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十六)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很多当事人会选择协商或是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问题,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此事,有人就会问,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是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解决的。但是,大家应该注意一点,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仲裁程序解决纠纷的,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因此,大家如果要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解决纠纷的,一定要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明确约定仲裁,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仲裁也可。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只能通过协商、调解或是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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