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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为子女借贷担保的,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担保,有约定的,就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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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为子女借贷担保的,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担保,有约定的,就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儿子欠钱父母没有责任偿还,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则其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儿子还属于未成年,则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对其欠下的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1、儿子欠钱父母没有责任偿还,如果儿子是成年人,则其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儿子还属于未成年,则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对其欠下的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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