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签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公序良俗原则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在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不合理。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并且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理论上,在婚姻期间双方都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常见的问题,通常理解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一种精神损害赔偿费,但现行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况且,在因恋爱婚姻纠纷而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案件中,双方的恋爱、结婚以及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除非女方能举证同居关系的发生出于被迫,法律才可予以保护。另外,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也是不合理的。 《精神赔偿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关于问题,例如:(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首先,甲妻应该进行伤势鉴定,若达到轻伤及以上,则乙男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若只是轻微伤,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乙男对甲妻的受伤是要承担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构成伤残(需鉴定),还要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 另外,若甲饲养的动物偷吃了乙的庄稼,则甲家要对乙家进行财产赔偿。 目前,甲可以选择与乙方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成时,可向乙男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通过派出所来协调,也可以不经过派出所而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