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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扣分。 2、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全责会扣分,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交警认定为全责的,肯定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会由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扣分,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进行赔偿之后,是不需要扣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事不二责”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已经为自己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付出了违法成本,就不再进行处罚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则责任一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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