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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每平米补偿几百元左右,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
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如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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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并且补偿有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1、拆迁时的最低人均住房面积,这属于拆迁安置补助的范畴,各地标准不。这个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面积,所以各地的规定不可能一样。比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的一般是40平方米,而江苏省洪泽县规定是25平方米。 2、一般来说,只有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才会有人均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而在普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没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 3、即使是规定了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拆迁中,被拆迁人仍有权选择货币安置,而放弃有关最低住宅面积的产权调换,也就是说,选择权在被拆迁人。 4、由上述可以看出,最低人均住房面积(保障),实质上是一种福利,不符合等价的原则,因此淮安市政府规定,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放弃安置住房的,那么再增加评估价70%的经济补偿。
既然有房产证,一般按的面积给予补偿,具体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国土资源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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