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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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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婚后悔婚,女方收的彩礼应该全额退还。法律规定,只要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如果查明情况属实的,对于男方的诉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订婚后悔婚,彩礼应当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新娘婚礼悔婚彩礼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 2、如果协议不成的,男方可以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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