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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
聚众斗殴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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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二者区别,聚众斗殴是双方均有斗殴意识及行为,寻衅滋事为一方主动挑衅、破坏。虽然法律上说随意殴打才是寻衅滋事,但是实际情况经常做不到。很多打架的起因不是很明显的,就要看办案单位的意思了,办案单位定故意伤害就是故意伤害,定寻衅滋事就是寻衅滋事。办案单位有时候如果有打击效能考核等任务的话,不愿意两方私了就定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不能调解必须追究法律责任,故意伤害能调解,调解后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量刑方面:寻衅滋事为5年以下,故意伤害(对方被伤害程度为轻伤)在3年以下。
(一)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而后者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二)二者行为的起因不同。前者的起因或者说起意,有的是为了争夺称霸的势力范围,有的是无理、无故惹是生非寻,为满足不健康的心理而引发;而后者,一般是因纠纷而引起,大都是一人一事。 (三)二者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不完全相同。前者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后者表现的较为单一。具体地说,前者的表现形式有: (1)因其不轨的行为受到批评、斥责而大打出手; (2)对互不相识的人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故意制造混乱,横冲直撞; (3)两人或多人纠合在一起窜街扫巷,拦阻车辆; (4)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欺行霸市,或者故意毁坏占用公私财物; (5)在公共场所拦截、追逐他人或者进行辱骂等等。残疾人本身就属于弱势群体,如果跟对方有民事纠纷,就算是对方有过错,那也不能动手打人。经过伤情鉴定以后,如果显示给当事人造成了新伤,而且新伤的级别是轻伤,那动手打人的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其在客体要件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在客体要件上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表达的是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其中随意殴打他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在现实生活中寻衅滋事与结伙斗殴是屡见不鲜的。由于个人的性格以及处事方式的不同,往往会发展为口角之争以及手脚之争。合理的处事方式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具备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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