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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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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02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其实这样根据不同案件作出区分,因为有些夫妻起诉离婚是因为一方不同意,而有的则是因为双方在财产分割上面产生了争议,自然在后者的情况下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就要高一些。若有必要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一方必须先支付诉讼费。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支付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具体缴费金额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具体咨询当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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