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9人已浏览
897人已浏览
756人已浏览
1,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