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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
按对吉林省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普通诈骗3000元属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30000元属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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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行为人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诈骗群众的,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按我国规定,普通诈骗3000元属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30000元属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普通诈骗数额500000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吉林省诈骗罪量刑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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