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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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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来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交通事故的处罚种类有很多,有扣分扣证、吊销驾照、扣车销牌、罚款拘留、判刑处罚等,会涉及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而具体适用什么处罚需要看事故的情节,轻者只是扣分扣证,重者刑事处罚。一般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都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 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 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但是和解会面临着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如何和解?二是和解以后对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至于如何和解,适不适合和解,这个需要看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有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达成一致的可能,建议还是尽量去争取和解,尽快了解此事。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和解尽量不要口头的方式形成,最好签订一份和解协议,以免双方事后再因此事而发生争端。而至于和解以后,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和解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福建福州发生的吗?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这次事故对你或你的家人有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是否有因精神遭到受害而购买药物、花费治疗的票据?
这要看交警的事故认定了,责任小就赔的少。一般的民事赔偿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费计算的因素有三个:首先是受害人的户籍所在地。户籍在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户籍在农村的,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的规定“本案中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二是受诉地法院的选择。根据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地,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肇事车辆最先到达地作为管辖地。选择在人均收入水平更高的地方起诉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同时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三是受害人的年龄。六十周岁以下的按照二十年计算,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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