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记得我当时上学期间,就其中的一条就不是很理解,下面分享给您我的学习心得,希望能够解决您提出的诉讼诈骗罪司法解释的这个困惑。 1、诈骗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大、数额大、数额大。骗取公私财产符合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明大多数人实施诈骗;(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三)以救灾筹款的名义进行诈骗;(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产;(五)造成被害人自杀、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财物,致使诈骗财物无法返还的。
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对保险诈骗的行为方式解读有以下五种: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只对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承担 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赔偿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发生保险事故的真实原因或者将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便骗取保险金;对确已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则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以便骗取额外的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保险合同期内,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以便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行为人具备上述五种行为方式之一,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