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支票的挂失止付是指因某些原因将已开出的支票向银行申请停止支付的过程。 挂失手续: 一.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二.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在挂失的第二天起3天内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三.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四.3天期满的第二天起12天内,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时,才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 五.空白的支票不能挂失。
房产证可以挂失,房产证挂失需持身份证至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证权属证明;再按规定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最后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作废公告、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房管部门补办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支票挂失流程:如何处理已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丢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l)出票人遗失或被盗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两份挂失申请书(可以收据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样式和印章,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发现支票确实没有支付,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接受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2)收款人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两份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向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它相关手续同上。与此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或者在失票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丢失或者灭失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中,应当注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丢失的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丢失票据的持票人,有权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467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