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报刊社委托邮政企业发行报刊时,应当根据报刊发行的范围向指定的邮政企业或者邮政报刊发行局,出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和领有报纸、期刊登记证的证明...
邮政工作人员隐匿、毁弃、私拆、盗窃邮件,贪污、冒领用户款项的,邮政企业应当追回赃款赃物,可以并处罚款,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具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五)容易腐烂的物品;(六)各种活的动物;(七)各种货币;(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邮政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业务时,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代办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7人已浏览
1,060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