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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鉴定,尤其是亲子司法鉴定,都是用专业设备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的,受钱财干扰的可能性很小,不像笔迹鉴定那样,受鉴定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所以...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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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十级伤残认定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全身瘢痕面积30%者; 8、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 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以上便是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哪做”的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才会具有效力的,在法庭上才会得到法官支持,选择合适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很有必要,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的内容就很有必要了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交通事故何时做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2017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其行为确有过错,且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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