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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
不同的停车场归属不同部门管理。 1.带人防的停车场,人防产权是人防办公室,交物业公司管理。 2.普通地下停车场,小区单位内停车场归物业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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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说明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交通、建设部门也能负责有关道路交通工作。 如果机动车违法停在人行道及道路两侧,该车的处罚权归城管部门;如果机动车违法停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该车的处罚权归交管部门。
1.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在道路范围内的临时停车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不一致。 2.有的归各区公安分局经营管理,有的归当地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有的归停车场产权单位经营管理,造成了这些经营单位只管收钱,不考虑停车场地的投资兴建。有的产权单位甚至将社会停车场出租给专业运输单位,从而改变了社会停车场的性质。
停车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必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需要使用街道和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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