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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不涉及抚养权的问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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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抚养权可以自行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或者不满两周岁,一般归母亲抚养。
关于办理离婚时,子女抚养的事项: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时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都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1)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 (2)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3)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4)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子女抚养权公证有以下程序: 1、公民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进行分类登记; 4、制作公证书,出具给当事人。《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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