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检察院是提起公诉的主体。所有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需要审查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以下事...
1,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2,检察院起诉,表示证据确实,但不是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不提起公诉的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7、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提起诉讼一般指的是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而代表国家将其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流程如下:1、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将案卷移送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93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