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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同上)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二、婚生儿子/女儿...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程序: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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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一般说来,双方可以先行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您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 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主要有: ①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 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④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⑤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准备证据: (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而是一方的父母带。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比如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
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养孩子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处理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2、起诉前要考虑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方案,很多时候双方为了抚养孩子会在财产方面做些让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作了具体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意见》还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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