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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否证明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区别于纯粹的破坏意图; 2、能否证明被告人实际实施了非法占有或者意图非法占有的行为; 3、被告人的行为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条件的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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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因此,被告人的亲属可以作为辩护人的。
由于抢劫属于公诉案件,调查取证、审查、起诉都是国家的权力和义务,你作为受害人更多的时候只是类似于证人的作用,公安司法机关根据需要决定什么时候向你进行哪些调查,当然,开庭时你也有权作为受害人出庭或聘请代理人出庭,与检察机关一道指控犯罪,并可以提出不同于检察机关的有关定罪量刑的意见。至于被抢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公安机关同样有义务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退赔。但由于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不能弥补损失,你应当另行起诉。因此,在损失的追偿方面还是应该由你自己主动提起请求或者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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