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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婚前写的著作,婚后第三年发表,所得的稿费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2-10-09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这里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可知,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所以婚前写的著作,婚后第三年发表,所得的稿费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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