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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鉴定,一般工伤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退出工作岗位的,应继续享受原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2...
尘肺病赔偿标准:需要通过工伤鉴定,一般尘肺病是处于5-6级工伤之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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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致残程度共分为6级,由重到轻依次为: 1)一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引起尘肺病的生产性粉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无机矿物性粉尘,包括石英粉尘、煤尘、石棉、水泥、电焊烟尘、滑石、云母、铸造粉尘等,还有一类是有机粉尘。这些粉尘都能引起尘肺病。肺纤维化就是肺间质的纤维组织过度增长,进而破坏正常肺组织,使肺的弹性降低,影响肺的正常呼吸功能。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由于呼吸和循环功能受到明显损害,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如果有发热,肝大和浮肿,则可能并发了别的疾病。
尘肺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通过工伤鉴定,一般尘肺病是5-六级工伤之间。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六级残疾的,享受以下待遇:(1)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残疾津贴。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人为我工资的70人%六级残疾是我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5级残疾为16个月的工资,6级残疾为14个月的工资。工伤职工自行提出后,职工可以终止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赔偿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10倍,九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七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七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七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3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的8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8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为赔偿基数的3倍,八级残疾的8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八级为赔偿基数的3倍,八级残疾,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为赔偿基数的3倍,八级残疾,八级残疾,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残疾的3倍,八级为赔偿基数的三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总体规划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
首先要到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部门进行职业病鉴定,确认有职业病后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我以前有个同事是煤肺I+换算成伤残等级为四级。赔偿金额以伤残等级鉴定为准。以下为《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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