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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最后计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根据事故发生地、个人年龄、工资、受伤时间、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各...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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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甲方:成都市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乙方:刘,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黄,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乙方之子刘三系甲方单位的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08年8月7日发生工伤事故,经抢救无效于2008年8月7日死亡。刘三,男,19岁,身份证号码: 4107212173015,供养亲属及直系亲属身份情况:父亲:刘,年龄:50岁,出生日期:1958年12月14日,家庭住址:母亲:黄,年龄:45岁,出生日期:1963年4月22日,家庭住址:。为妥善处理刘三工伤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351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元整),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叁拾伍万壹仟元工伤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刘三的工伤死亡赔偿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主张赔偿差额的权利,自愿放弃基于刘三工伤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不得要求甲方将死者刘三的尸体运回河南省市,而应就地在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言系当事人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取得;盗窃取得;贿赂诱买取得;再如: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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