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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一直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
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不是当然无效。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因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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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对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合同的内容或者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当然,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无效,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均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否就一定都是无效的呢?不,无效合同并非当然无效,ask.com小编为您介绍。 有传统的观点认为,合同欠缺有效要件是一种事实,这种事实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并不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进行确认,因而合同无效,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认定还是仲裁机构及法院确认,合同都是无效的,法院和仲裁机构的确认只是结果。这种对无效合同性质的认识过于绝对化。 无效合同本身的确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但各国对无效合同的制度设计并非仅考虑绝对否定无效合同的价值,而维护交易稳定、促进交易效益并最大化地兼顾合同当事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不可避免地要将符合这些价值目标的部分无效合同作为有效合同予以保护,使无效合同并非一律当然无效。 对于同一事实,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往往会因为合同当事人的视角和标准不同,产生一方认为有效而另一方认为无效的分歧。如果一方认为合同无效就按照无效来处理,应当履行的合同可因一方当事人的无效主张而不经过特定确认程序就可不予履行,必然导致部分本来合法有效的合同因为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得不到及时履行,损害合同的严肃性,危害交易安全。因此,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有效这种极其复杂又极其重要的问题产生分歧时,应当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自认为该合同无效而拒绝履行或阻碍其产生民事法律后果。
没有,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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