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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免约束条款。如果买方想签订认购,应避免认购书中的约束条款。前几年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收到的...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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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修部分的报价要清清楚楚楼市惨淡时,精装修就成了白送的增值服务;市场火爆时,精装修又成了涨价的理由,不难看出,许多楼盘已经将精装修作为了最好的价格控制器,运用自如。精装修楼盘对于装修部分的计价比较复杂,有的楼盘房价款已经包含全部精装修费用。有些楼盘立项审批时本是毛坯房,因销售不力而改成精装房出售,部分已签合同的业主只能将装修价格剥离出房价单独计算。因此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应是简单的普通房屋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相加,还要看清补充协议中是否有重叠的项目和收费。二、约定严格的装修标准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建议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就所购房屋(室内、室外)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施工工艺、装修布局以及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给予明确记载。对于以什么标准进行验收、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等问题,也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此外商家承诺给予安装的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的品牌和价位也要明确,并约定保修责任和期限,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特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图省事,就在补充协议中简单地签"精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一样"的条款,这样会出现如果样板间拆除后,消费者无法取证的问题。三、精装房“违规”的处理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一般有粻订纲寡蕺干告吮梗经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选择第一种,那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避免一旦发生争议,购房者没有合同依据。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在购房前要了解房产公司的信誉和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开发公司合同约定的详细内容,约定内容不详细的,应要求开发企业在补充协议中进行补充。四、合同中要明确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首先,要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其次,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五、合同中要明确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以及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所以必须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所体现。首先是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其次是工程竣工以后开发商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六、合同中要明确保修责任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房屋出现问题后应由开发商负责。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但这不包括屋内设备保修。屋内设备只能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按产品质量法规定,设备的保修由生产商承担,保修期从出售之日起计算。而购房者拿到房产钥匙时,可能就过了设备的保修期。所以为保护购房者利益应约定设备保修期,装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房屋入住时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 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 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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