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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
照你说的情况无法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有两个条件:必须是紧急情况、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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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法。 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 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不予保全。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的条件: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这叫做诉前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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