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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补办身份证,需要本人户口本、二寸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在开通了异地办理的地区,也可以异地办理。一般情况下,需要交费...
居民身份证到期或者损坏的,应当携带到期或者损坏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或者领取时交回到期或者损坏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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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采集单暨领证凭证》(以下简称《领证凭证》)。 2、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领证凭证》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点拍摄照片。 3、申请人凭《居民户口簿》、已盖章的《领证凭证》(16周岁以下的,婴幼儿还需出具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在读学生还需出具学生证或学籍卡)回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确认手续。
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照片和照相馆提供的身份证照片拍摄收据;2、户口本;居住证(异地办理才需)。具体身份证办理程序:1。申请人应当将其户口簿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收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收集照片信息,然后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检查数据是否正确,输入公民指纹信息。5、缴纳证件工本费。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未满16岁办理身份证,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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