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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侵权对象中,被侵权人是特定人。当然,没有必要指名道姓。如果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和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也可能构成对他人名...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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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暴力侮辱。即对受害人施以暴力直接损害受害人的人格尊严;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违背自己的意志作出有损自己人格尊严的举动。 第二,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如对受害人进行口头谩骂、辱骂、讽刺,或者作出下流动作等。 第三,文字侮辱。即以书面形式辱骂、嘲笑他人,贬损他人人格。如在因特网(INTERNET)上发布辱骂他人的文章。侮辱区别于诽谤等其他侵害名誉权行为的特点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为故意或者恶意。 (二)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散布某种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 具体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口头诽谤。 第二,文字诽谤。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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