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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上合同的效力自订立之日即发生效用,像这种情况商品房备案合同补充协议未备案备案合同生效。...
已签约,表示这是网签状态的交易,商品房买卖双方已签定了买卖合同。这样就可以到房屋管理局转移产权了,没有特殊的情况这个房子不能再进行交易。 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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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其他规定如下: 1、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2、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3)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4)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商品房预售登记表的项目名称座落位置,申请公司名称,报备公司注册地址,单位法人代表姓名,营地址要详细到区街道路,经办姓名,营业执照注册号,还有营业执照注册号有效期都要填写上。,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人身份证。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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