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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管辖范围: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追索小孩赡养费管辖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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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审理出现困难怕麻烦而“推管辖”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中子女应对老人进行生活上照料,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但是该义务不能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只能靠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来调节。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父母有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经济收入,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或者其收入不足以维持本身生活的,子女虽可以在经济上不供养父母,但出于尊老爱幼的风俗,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民事诉讼法针对追索赡养费的案件管辖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法律规定给原告选择管辖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已所住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审理出现困难怕麻烦而“推管辖”的情况,极大地方便与支持了老年人的赡养诉讼,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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