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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应明确房屋坐落的地点(方向、朝向、门牌号码等)、类型(公房或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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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应明确房屋坐落的地点(方向、朝向、门牌号码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房屋四至、邻界状况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数量。 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 4.价金。 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确定出最高价格的限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此限度内自由协商确定,最后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5.交付方法。 6.交付期限。 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7.交付地点。 8.违约责任。 即未按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的数额或比例。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 9.解决争议的方法。 即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 以上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六)装修和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益和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十一)解决纠纷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的要求,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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