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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
以下是替人还债不当得利还是无因管理的解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替借款人还债,不属于无因管理也不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是自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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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 2、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3、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4、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一)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四)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给付型不当得利是由申请人给付造成的,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非申请人的给付造成的,法律上进行区分主要有两点: 第一,明确两种不同类型的“给付”划分证明责任; 第二,是获益人在没有“法律的原因”占有返还给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 第三,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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