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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第十条规定: 1、居住证自签发之日起须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
1、到目前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充/交换/更正信息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2、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审查通过→居住证延期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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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列》第十条规定,1、居住证必须从发行日起每年签字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2、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天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注销。
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深圳居住证到期续期,每满一年前60日内申办签注。居民可通过网络或到居住证受理点签注,各有关部门将在签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条件核定。
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A、个人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将申请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办理延期。B、单位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汇总公司申请续办居住证的员工信息。2、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录入续办居住证申请人信息。 3、网上系统审核,续办成功。《深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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