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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触犯《刑法》,被人民法院处以罚金,并宣告缓刑,现罚金交不上,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就谁也没有办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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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服刑人员所在地的司法所、局,出具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同时,请求监狱证明犯人在监狱的费用(也就是说,由于家庭困难,在监狱的费很少)。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是一种财产刑。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款金额,只有原则规定。罚款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查封、出售犯罪分子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遇到不可抗拒的灾难,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判缓刑需要交罚金吗 罚金与缓刑无关。 罚金的概念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的裁量原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只要你没交,罚款一直会跟着你。你现在没钱执行,什么时候一有钱了,什么时候就执行你。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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