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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凭证据,起诉对方支付孩子生下的抚养费或者流产的营养费、医疗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
男方明知女方未成年的情况下,仍与对方有性行为并且致使对方怀孕,属于强奸未成年。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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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认为,同居期间女方怀孕男方是不能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因为《婚姻法》第34条作出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这样的理解是片面的,这只适用于依法形成的婚姻关系和事实婚姻关系。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以及未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因不存在“离婚”一说,故女方无法利用上述规定来保护自己。【区别对待】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适情况而定。【诉请选择】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下,单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算。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与婚内暴力相似,隐蔽性高,公权力不易察觉,也是被纳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约束。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没有刑事责任,也不构成什么罪.对方怀孕你也有过错,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你要承担民事责任.孩子生下来,依法你有抚养教育义务和责任.孩子不生下来,要做流产,对方要有损失,损失大小由客观而定,赔偿多少由双方协商.协商起来无多无少.要多少是对方的事,给多少是你的事.一但达成赔偿协议,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这样的赔偿数额客观而有依据,是公平的.但你不应提起诉讼,因为她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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