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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持出生医学证明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由于各地的户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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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国家和各地方在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规定夫妻生育一孩子女和二孩子女的,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和准生证,实行免费登记服务制度。 地方政策如:《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二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三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登记,免费领取服务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计划生育证》。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一条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国家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1、准生证对于二胎来说没有必要进行办理了,因为新的规定已经出来,准生证的作用越来越小,很多的地方都已经不需要准生证就可以生育还有给孩子上户口的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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